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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

2022-06-07 09:00:09  信息编号:K219078  浏览次数:84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是葫芦岛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行政管理部门,工业环境保护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全面负责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2021年度,葫芦岛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标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固废危废管理工作有了稳步提高和改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现将2021年度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情况


2021年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单位共154家,产生一般工业固废455.27万吨。比2020年比较,申报单位增加了89家,一般工业固废量增加了28万吨。2021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57.5万吨,处置124.5万吨,贮存量76.13万吨,处置利用率83%。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及其有关信息


2021年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居前依次为:粉煤灰、尾矿、炉渣、冶炼废渣,占全市固体废物总量的75.63%,利用处置量占总利用处置量量73.1%。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企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居前5位的产废单位依次为: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葫芦岛八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危险废物


(一)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置、转移情况


2021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单位共86家,产生危险废物6.02万吨。与2020年比较产生量减少1.22万吨。企业自处置量3.9万吨,转移处置量2.25万吨。


(二)主要危险废物种类


2021年产生量居前的危险废物种类依次为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催化剂、精(蒸)馏残渣、农药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2.8万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46.79%,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65万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27.41%,废催化剂0.43万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7.09%,精(蒸)馏残渣0.37万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6.07%,农药废物0.33万吨,占全市危险废物总量的5.47%。


(三)危险废物重点产生企业


2021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前的企业有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辽东作业公司绥中36-1原油处理厂、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葫芦岛锌冶炼有限公司等。


(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情况


2021年我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共有15家,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总处置、利用能力52.09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2家,总处置能力3500吨/年,废机油收集单位6家,总收集能力3250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家,总收集能力15000吨/年。


2021年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接收危险废物4.47万吨,2020年遗存量0.43万吨。处置、利用危险废物3.95万吨,委外处置量161.02吨,2021年底遗存量9376.30吨。


三、医疗废物


2021年共有816家医疗机构申报医疗废物,申报产生总量为1737.80吨。


我市现有葫芦岛市医用垃圾处理中心和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医疗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均采用干化学消毒工艺、破碎和化学消毒同时进行的工艺流程,对感染性医疗废物及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两家处置单位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500吨/年。全年处置量?


四、城市生活垃圾


(一)生活垃圾产生及利用处置状况


2021年全市6个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1170吨/日,其中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城区共约600吨/日,兴城市城区约220吨/日,绥中县城区约250吨/日,建昌县城区约100吨/日。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均为填埋。


我市现有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市本级一座(处理能力424吨/日)、兴城市一座(处理能力300吨/日)、绥中县一座(处理能力250吨/日)、建昌县一座(处理能力150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情况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总体进度81%,预计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绥中县政府推进的葫芦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三)固废垃圾处理设施进展情况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为固废处理项目,包括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150吨/日)、城市粪污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100吨/日)和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40万吨/年),已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批复,项目土地预征收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土地勘查、土地报卷等前期工作。


(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于2017年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陆续出台了《葫芦岛市2017-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葫芦岛市2021-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能力。


五、建筑垃圾


目前我市建筑垃圾主要采用回填、堆积和填埋等方式处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正逐渐开始转型尝试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固废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六、城市生活污泥


2021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41.97万吨/日,实际处理27.26万吨/日,年产生污泥约5.23万吨,分别运送到兴城市南韩循环治肥有限公司和辽宁瑞博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处置。


七、农业垃圾


(一)秸秆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2021年全市秸秆产生量78.4万吨。除保护性耕作等还田项目外,其余秸秆全部离田,秸秆利用量71.1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77%以上,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


(二)废旧农膜回收情况


2021年全市农膜使用面积58.27万亩(含地膜、棚膜、反光膜),回收面积53.58万亩,回收比率91.94%;农膜使用量5678.93吨(含地膜、棚膜、反光膜),回收量4364.84吨,回收比率76.86%(仅计算2021年秋季回收量)。废旧反光膜回收是我市废旧农膜回收的重点,2021年全市累计回收废旧反光膜38.7万亩共计1935.49吨。2021年底全市累计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33个,其中绥中县26个,建昌县3个,兴城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各1个。基本形成了县(市)区负总责、乡镇抓落实、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基础的废旧农膜整治体系。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2021年全市现有规模养殖场数526家、大型规模养殖场318家。全市直连直报系统中畜禽粪污产生总量458.83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401.88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7.59%。全市现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9.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


2021年建昌县在52个农药经营店设置回收站点,龙港区建立5个农药回收站点,兴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站点目前正在建设中。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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