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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2022-10-28 15:43:25  信息编号:K225968  浏览次数:148

近日,马鞍山市正式发布《马鞍山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提升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方案》根据时间段提出四大阶段性目标,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1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比例继续保持100%。


其中,2022年,得胜河入江口、采石河下游、汤河入口上水质指数小于5;石臼湖、三汊河水质指数小于4.5,其它国控断面水质指数小于4;采石水厂、和县和州自来水厂、当涂水厂、湖阳水厂、滁河和县水源地、牛屯河入江口、石跋河、长山水库省控断面按期达标。2023年,得胜河入江口、采石河下游、汤河入口上、石臼湖、三汊河5个国控断面水质指数小于4;乌江、三兴村2个国控断面水质指数小于3;其它3个国控断面较2022年下降3%以上;雨山河下游、慈湖河下游省控断面按期达标。2024年,各断面水质指数较2023年下降5%以上;得胜河含山和县交界省控断面按期达标。2025年,各断面水质指数较2024年下降2%以上。


为推动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方案》共提出十大类三十项具体任务。


其中,十大类分别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溯源;坚持系统治理,一断面一方案;坚持工程治污,加快补齐短板;加快提质增效,发挥污水治理设施作用;坚持点面结合,抓实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坚持突出重点,优先开展源头整治;坚持建管并重,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注重生态修复,逐步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定期通报水质,实行水质预警;坚持从严治水,健全工作机制。


为推动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政府还将定期召开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工作调度会,开展随机督查。


对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延期一个月未能完成的责任单位进行提醒;对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指数连续三个月环比上升,或水质连续两个月超标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对因断面水质超标被实施“区域限批”,或水质指数高于全市水质指数且同比升高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马鞍山市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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