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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列出奖励清单: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过评药每个奖励100万

2022-03-17 18:57:02  信息编号:K214492  浏览次数:105

近年来国内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迅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利好政策支持产业的发展壮大。

近日,重庆市发布《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在研创新药物超过100个(其中50个获得临床批件),5个新药获批上市。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措施》提出,将从现金奖励、职称评审、内部绩效分配等方面着手,向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医务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临床研究一线工作人员等倾斜,建立临床研究激励机制。


   新药研发往往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重庆对此列出了奖励清单。

其中,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以上均包含生物制品,下同)项目,按照临床前研究、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4个阶段分别立项支持,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20%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强度最高分别为300万元/项、200万元/项、300万元/项、700万元/项。


   对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奖励100万元。

同时,对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

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药企们创新研发、过评的积极性。


   对于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CE(欧洲共同体)、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或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注册,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高端医疗器械,经评选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另外,创新药产业链相关的CRO也将享受到政策“红包雨”。

《措施》提出,对于投资新建的CRO(合同研发组织)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对为与本机构无关联关系的其他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第三方医药研发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年度服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合同金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同时重点支持大分子药物商业化规模CMO平台、化学药“原料药+中间体+制剂”的一体化生产平台、医疗器械CDMO/CMO平台、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等合同生产组织、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发展。

对承接非关联企事业单位CDMO/CMO业务的生产企业,年度委托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年度服务收入金额的3%给予受托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历史悠久,产业主要分布在两江新区、高新区、涪陵区、荣昌县和巴南区,形成“五园两带七基地”的产业格局。

为加快推动医药产业发展,近年来该市先后出台《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预计到2022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实现1300亿元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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