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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2022-07-12 22:33:43  信息编号:K222537  浏览次数:226

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数据出境平安评估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承担人表现,出台《措施》旨在落实《网络平安法》、《数据平安法》、《私人信息维护法》的划定,标准数据出境运动,维护私人信息权益,保护国家平安和社会公共好处,增进数据跨境平安、自由流动,切实以平安保发展、以发展促平安。


近年来,跟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跨境运动日益经常,数据处置者的数据出境要求快速增加。


明白数据出境平安评估的详细划定,是增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防备化解数据跨境平安风险的须要,是保护国家平安和社会公共好处的须要,是维护私人信息权益的须要。


《措施》划定了数据出境平安评估的范畴、要求和法式,为数据出境平安评估工作供给了详细指引。


《措施》明白,数据处置者向境外供给在中华国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发生的主要数据和私人信息的平安评估实用本措施。


提出数据出境平安评估保持事前评估和连续监视相联合、风险自评估与平安评估相联合等原则。



《措施》划定了应该申报数据出境平安评估的情况,包含数据处置者向境外供给主要数据、要害信息基本设施运营者和处置100万人以上私人信息的数据处置者向境外供给私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供给10万人私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私人信息的数据处置者向境外供给私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分划定的其他须要申报数据出境平安评估的情况。



《措施》提出了数据出境平安评估的详细请求,划定数据处置者在申报数据出境平安评估前应该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并明白了重点评估事项。


划定数据处置者在与境外接受方订立的法令文件中明白商定数据平安维护义务任务,在数据出境平安评估有效期内产生影响数据出境平安的情况应该从头申报评估。


另外,还明白了数据出境平安评估法式、监视治理轨制、法令义务以及合规整改请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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