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副司长刘亚芳:多措并举助推新型储能规模化安全发展

2022-07-27 10:47:37  信息编号:K222744  浏览次数:1345

新型储能既是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落实“双碳”目标和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技术和重要装备,也是国际新型制造业和能源转型竞争的热点领域。如何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发展,围绕这个话题,7月11日—14日,全国政协“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发展”专题调研组赴山西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期间,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副司长刘亚芳接受了随团记者采访。


在刘亚芳看来,我国现有电力系统是基于大型火电、核电和水电等可控电源设计建设的,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无法解决快速、大规模增长的风电、光伏发电带来的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问题。“十四五”“十五五”期间,需要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协同发力,弥补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缺口,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


刘亚芳给出这样一组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超过400万千瓦,位居世界前列。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储能的指导意见》等顶层设计,到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发展目标是3000万千瓦以上。为了落实碳达峰目标,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21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规模超过1亿千瓦。据研究,“十四五”“十五五”期间风电、光伏发电都将延续快速发展势头。为此,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新型储能任重道远。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看到了锂电池、液流电池、飞轮、压缩空气等一批储能技术在山西落地应用;‘新能源+电动汽车’‘共享储能’等应用模式示范;产学研用协同,带动关键技术创新和有关装备制造业集聚。”谈及山西新型储能的发展情况时刘亚芳表示,山西将发展新型储能纳入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系统推进新型储能创新和应用,新型储能发展取得的成绩让人倍感欣慰。


未来,如何继续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结合调研中的所见所闻和自己在推动新型储能发展中的实践,刘亚芳建议:一是新型储能要坚持多元化发展方针。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都是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工具箱里的工具。不同技术特性不同,各有优势和不足,适宜的应用场景各有不同。同属物理储能,飞轮和压缩空气响应时间和应用场景有差别。新型储能发展要对各种储能技术开放包容,推动技术创新。同时,应用中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推动不同技术在合适的场景中最大化发挥其价值。二是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安全性。新型储能是一种载能设施,安全性非常重要,当前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而电力系统对安全运行的要求很高。工程应用中,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技术特性、装备质量、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置等都须考虑安全要求。对于新型储能这类新的载能技术装备,尤其要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安全性,同时要大力加强应急处置和消防措施研究,加快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要积极疏导新型储能成本,处理好安全和成本的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投入不能减少;要通过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化进程,不断降低制造和运营成本,提高技术经济性;新型储能要分门别类加快建立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特别是对于发挥与抽水蓄能相同系统调节功能的新型储能设施,应尝试按“同工同酬”原则,执行两部制电价。四是必须重视新型储能的调度运用。作为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工具的各类新型储能,其价值在于通过参与系统灵活性调节来实现,具体讲就是要接受电力调度或者使用。否则,建设规模再大,都不过是摆设。


“全国政协此次组织开展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发展专题调研,研究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对策,将对加快建立新型储能成本疏导和消防安全监管机制产生重要促进作用,对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刘亚芳对此充满期待。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资讯

电脑版|导航

环保设备网 版权所有 ©2017

皖ICP备2024030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