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火电之后 焦化行业抢滩“双碳”,政策吹响突围“冲锋号”

2022-07-26 17:29:42  信息编号:K222820  浏览次数:986

“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禀赋,注定了煤炭成为我国最为自主可控,且最具自然优势的能源资源。在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应对国内外变局方面,煤炭则一直起着兜底保障的作用。但作为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煤炭燃烧带来的污染也同样无法忽视。


2020年9月,中国向全世界提出“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许诺。随即,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火电行业迅速开展节能减排改造。在2021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首次超过煤电,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标提前实现。


按照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规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0%,2030年达到25%,煤炭也将向支撑性能源,并最终向应急与调峰能源转变。基于此,与煤炭密切相关的另一行业——焦化亦是超低排放改造的重点。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应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并推进钢铁、化工等行业节能降碳。在这之前,《“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也提出,要深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稳步实施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近期,地方层面,工业大省山东、能源大省山西分别出台了焦化行业改造方案。


山东:《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明确阶段目标,要求到2023年9月底前黄河流域各市率先完成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3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并给出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排放浓度等主要污染物的指标。具体措施上,山东要求焦化企业全面建设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并如实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山西:《关于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同样是提出了阶段性目标任务,且更为具体,要求2023年底前,全省焦化企业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关停43米焦炉及不达超低排放标准的其他焦炉,同时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的现有焦化企业都应限时实施环保深度治理。到2025年,山西焦化行业需实现能耗总量和强调较2020年“双下降”。


山东省焦化行业协会还于7月10日发布了团体标准《焦化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规定了焦化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评估范围、工作程序、评估监测内容、认定方法等,可供焦化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时用作参考,也为行业提供了更为统一的认证标准。


专家认为,能源消费革命是消费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在消费各领域全周期、全链条、全体系深度融入绿色理念,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未来,焦化行业作为煤消耗、碳排放大户,势必还会在各方政策支持下,走上更为清洁、绿色的生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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