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03-13 15:40:54  信息编号:K226457  浏览次数:136

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大背景下,由于各国单位制统一的进程不同,贸易单位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部分非法定计量单位在国际贸易结算、产品制造等领域还将长期存在,很难一蹴而就,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以满足单位制逐步统一过程中计量单位规范使用和行政监督管理的需要。

在制造业,由于工业革命发源于英国,因此,英制计量单位在部分领域仍有较多的应用。

如航空器、航空管理、船舶、海运等领域,目前英制计量单位仍在广泛使用。

在科学研究领域,我国引进的部分高端测量仪器、器件等依然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比如在物质成份的测试分析中,用ppm等表述方法要比用摩尔单位更简洁易懂。


为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规范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和管理,推动科技进步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中明确,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除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以外的其他计量单位为非法定计量单位。

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和循序渐进,难以在短期内完成。

为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属于特殊需要的,可以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动态更新。


其中,根据所涉行业相关的国际协定、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制造、销售和进口的产品及其包装物、说明书上使用的,以及用于制造此类产品的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并且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工程项目或者科技项目中确需进口的工程装备或者计量器具,及其技术文件、示值、铭牌上使用的同样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据悉,《管理办法》需于2023年4月9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资讯

电脑版|导航

环保设备网 版权所有 ©2017

皖ICP备2024030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