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

财政支持氢能、太阳能大规模开发!吉林省出台意见

2023-07-06 09:49:53  信息编号:K20230515634690  浏览次数:103

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日,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不断丰富财政政策工具,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提升效能,形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到2025年建立政策框架,2030年前基本形成政策体系,2060年前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支持吉林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意见》明确了政策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增效、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转化、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等。
 
其中,针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意见》明确,支持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发展新能源,推动氢能、太阳能发电等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鼓励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支持推广干热岩地热采暖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支持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执法,加快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
 
重点行业领域方面,支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支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旗E春城.旗动吉林”工程。支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支持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控制及锅炉综合治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支持城乡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
 
资源节约利用方面,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支持推广以保护性耕作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地膜回收利用。支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
 
此外,《意见》还重点提出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落实国家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公务用船优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意见》的印发是财政推动吉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协同作用,推动吉林省形成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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