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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布通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

2023-03-06 18:56:01  信息编号:K226190  浏览次数:195

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部分地区对鲜活农产品特殊品种理解不一致、认定不统一,对“鲜活”、“深加工”等查验尺度存在差异等问题作出区分,并补充完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同时采取相关措施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我国各地有关部门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等单位,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全面落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

该举措有力促进了“菜篮子”供应,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不过,由于我国市场上的鲜活农产品品种越来越丰富,以及地域差异导致鲜活农产品认定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绿色通道”政策执行难度增大。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提出了七个解决措施,分别是: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统一规范“鲜活”“深加工”判断标准、统一规范“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统一规范计重设备合理误差认定标准、加强查验方式探索优化、加强通行服务保障、加强配套政策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部分蔬菜水果品种名称相近、外形相似或存在别名、商品名,导致识别认定口径不一的问题,有关部门遵循“大众化、入口吃,易腐烂、不耐放,种植广、销量大”的原则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

另外,《通知》还对鲜活农产品以及深加工产品进行了区分。

要求“新鲜蔬菜”可参照《新鲜蔬菜分类与代码》关于“蔬菜叶片或其他可食用部位具有一定的光泽和水分,没有发生萎蔫现象”的规定进行判断;深加工产品则参照《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在粗加工、初加工基础上,将其营养成分、功能成分、活性物质和副产物等进行再次加工,实现精加工、深加工等多次增值的加工过程”的规定进行判断。

一些经过去皮、去叶、清洗、分割等粗加工的目录内鲜活农产品,同样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安装数字辐射透视成像检测设备和大数据分析等措施,实现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精准识别、高效检测和优质服务,不断优化提升“绿色通道”查验效率。


   鲜活农产品在人们的餐桌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蔬菜瓜果的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鲜活农产品开“绿色通道”,对于保障“菜篮子”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为了保障鲜活农产品的品质安全,近年来国家也在大力推动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相信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有所保障,同时果蔬产区产能也将进一步扩大,从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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