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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集锦:探索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新模式

2021-11-26 15:35:36  信息编号:K207426  浏览次数:69

随着我国消费升级,各大城市餐饮行业的发展迅速,餐厨废弃物也逐年递增。据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餐厨垃圾产生量为1.2亿吨。餐厨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环境治理实践,也是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造福百姓的一项民生工程。


自2019年以来,各地垃圾强制分类的步伐逐渐加速,但单一的餐厨垃圾处理的政策法规并不多。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各地针对餐厨垃圾处理、管理也纷纷出台各项规定,在餐厨垃圾垃圾减量、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监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一下部分省市餐厨垃圾处理的政策措施。


北京市: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


2020年6月,北京市城管委联合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的通知,对“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进一步予以明确。


《规定》要求,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厨余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沥干水分,不得混有其他类别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做好厨余垃圾分类,确保分出质量。不得将分好的厨余垃圾混入其他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时、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并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以各种理由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规定》明确了“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的操作规程”。收集运输单位应依据合同对厨余垃圾的分类质量严格把关,由收集运输单位作业人员通过现场目测或采用工具翻查的方式进行判定。厨余垃圾中明显混有其他类别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即判定为分类质量不合格。


2020年9月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了修改。餐饮服务单位违法收集或处理厨余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上海市:《上海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


近年来,上海在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自2001年《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之后,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走上依法依规的规范化管理道路。


2012年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落实了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了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从收运到处置的全流程管理,确立了定向收运原则,明确了收运合同、收运联单、促进了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促使本市的餐厨废弃油脂管理手段向着精细化、信息化转变。


2021年1月,《上海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本《办法》所称的自行收运,是指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负责将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到符合规定的餐厨垃圾处置厂的行为。


湖北省: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最高罚5万


湖北省于2020年3月起施行《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违法违规处罚行为进行了明确。《办法》规定,对餐饮企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不得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排入污水、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不能随意倾倒、抛撒,不允许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它食品,不得直接用来喂猪等。


《办法》要求:餐厨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保持收集容器密闭、完好和整洁; 利用餐厨垃圾处置设备自行就地处置的,应当确保设备、工艺及处置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餐厨垃圾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其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的车辆应当为全密闭式专用车辆,确保密封、完好和整洁,并喷涂收集、运输单位的名称和相关标识标志;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垃圾,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其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的监测,确保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环保排放标准;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监测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应当及时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的措施,分析原因,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


广州市:废弃食用油脂可卖钱,实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制度


2021年10月,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了《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广州市推行餐厨垃圾单独投放、统一收运和定点集中处置活动提供了法制保障。


《办法》明确,餐厨垃圾包括一般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包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它规范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排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办法》要求的企业,可参与竞争一般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向企业注册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收集、运输、处置业务。


《办法》规定,杜绝废弃食用油脂返回餐桌,鼓励特许经营企业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深加工后,转化为化工产品,生产生物柴油、洗衣粉和肥皂等产品。


成都市:探索更为科学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


成都作为“美食之都”,也是全国首批33个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公害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于2012年出台了《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原则,推动了全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了配合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南平市: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置为主的综合处置方式


《南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要求,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置为主的综合处置方式;在资源化利用方面,《办法》鼓励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处理后用于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家庭园艺,鼓励、支持农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术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置。对生活垃圾经过处置产生的生物肥料、炉渣、飞灰等的综合利用作了规定。


荆州:探索新模式


近期,荆州市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餐厨粪便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明确于2021年12月31日起,荆州城区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


该举措规定:严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排放餐厨垃圾,禁止将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垃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须交由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许可的服务企业进行统一收运,自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和处置之日起,未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许可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有关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保持收集容器密闭、完好和整洁;并按要求自觉做好餐厨垃圾的统一收集工作,积极配合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企业安装油水分离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地下管网,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或交由无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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