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9 16:29:15 信息编号:K20230515634212 浏览次数:110
近日,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归口并发布《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
该团体标准,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编制,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安吉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嘉善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安吉两山转化数字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智慧城市、绿色发展、“双碳”等战略要求,基于理论与实践结合、通用与开放结合、前瞻与实用结合的原则,借鉴现有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经验,以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领域指标建设和评价实践,研制形成了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1、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指标权重、测算方法和指标应用。本标准适用于地级及以上城市,县及县级市可参照执行
2、评价指标体系
绿色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数字设施、绿色应用、智慧治理和特色发展四类指标。设置数字设施、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生态、智慧治理、特色发展6 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其中, “特色发展”指标宜结合被评价地方的绿色智慧城市特色提出与认定。
3、指标说明
数字设施:数字设施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数字设施绿色低碳发展的情况,包括新建5G基站站址共享率、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达标率2个二级指标。
绿色生产:绿色生产指标用于评价城市以数字技术推进生产绿色低碳发展的情况,包括区域内单位GDP能源消耗年度降幅、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率、绿色工厂覆盖率、智慧节水监测覆盖率4个二级指标。
绿色生活:绿色生活指标用于评价城市以数字技术推进生活绿色智能便捷发展的情况,包括“掌上办”集成率、住宅智能表计安装采集覆盖率、市政排水管网智能化监测率、绿色建筑达标率4个二级指标。
绿色生态:绿色生态指标用于评价城市以数字技术推进生态绿色宜居建设的情况,包括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率,水质自动监测率,噪声自动监测率,匚地扬尘、噪声自动化监测率4个二级指标。
智慧治理:智慧治理指标用于评价城市以数字技术推进环境治理的情况,包括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率、环境问题在线闭环处置率、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数字化监管率3个二级指标。
特色发展:特色发展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因地制宜开展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的亮点。